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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南溪区明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南溪职业技术学校周边区域安装喷淋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二维码
南溪职业技术学校周边区域安装喷淋系统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招标,为了保证该工程质量和工期的顺利完成,欢迎注册地在宜宾市南溪区且符合条件要求的单位前来报名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单位:宜宾市南溪区明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南溪职业技术学校周边区域安装喷淋系统项目 3.项目地点:南职中周边 4.工程概况:在南职中周边德公路、正信路、弼臣路部分区域照明灯杆安装喷淋系统 5.工程最高限价:84万元 6.工期要求:2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延误工期按照1000元/天计算违约金(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7.质量要求:按照工程相关质量要求。 8.费用结算:最终以甲方审定价为准(无论审增或审减,均按相同比例上浮或下浮)。 9.付款方式:本项目有预付款,签订合同后材料进场,经业主验收材料合格后支付中标价的20%(含甲方支付农民工工资),工程完工并且竣工验收后支付至中标价60%(含甲方支付农民工工资),审计结算后支付至审计结算价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公司注册地在宜宾市南溪区,具有合法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企业,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 4.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若投标人中标后被发现有重大违纪记录,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5.信誉要求:投标单位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企业信誉良好,提供投标单位征信证明(指定网址:中国信用网)。 6.业绩要求:提供工程造价50万元以上的市政工程类项目业绩3个(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应同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的复印件盖公司章;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可只附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的复印件盖公司章)。 三、投标人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7日至2021年4月29日下午18:00截止(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南溪区文化路中段交管巷1号明鼎物业二楼环卫部办公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需缴纳200元资料费(不退还)。 4.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并盖鲜章,原件备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应为本公司人员并提供近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 5.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6.提供工程造价50万元以上的市政工程类项目业绩3个(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应同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的复印件盖公司章;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可只附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的复印件盖公司章) 7.提供投标单位征信证明盖鲜章(指定网址:中国信用网)。 8.报名联系人:曹娟18308158682 四、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投标人须在2021年4月29日下午18:00分之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招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银行回执单作为缴款依据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未中选的单位在开标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选的单位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2.中标单位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0元,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20000元将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个工月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若中标人未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将取消中标人资格,同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投标保证金转账信息 户名:宜宾市南溪区明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宜宾市商业银行南溪支行 账号:2010911300481 转账时请备注:投标保证金 五、评标办法 1.本工程项目釆用一次性报价(报价为整数不保留小数点),在所有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价(如有相同一并去掉)、去掉一个最低价后(如有相同一并去掉),将剩余单位的报价总额除以剩余报价单位个数计算出平均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四舍五入),以低于平均价且最接近平均价的报价为中标价,其报价单位为**候选中标单位;以低于平均价且第二接近平均价的报价单位为第二候选中标单位,以此类推。 2.若首轮报价存在相同金额的报价,不能确定中标单位时,则由相同报价单位进行二次报价,若二次报价仍然相同则由业主方指定中标方。若**中标候选人无故自动放弃的,将没收投标保证金,业主方将依次递补报价低于平均价且最接近平均价的报价方为中标单位(按该单位的报价为中标价)。 六、投标文件组成及要求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均需盖鲜章): 1.投标报价单;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授权委托书与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6个月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可不提供); 7.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8.承诺函(无重大违法承诺、无质量问题承诺) 9.投标文件须密封盖章,未密封将不接收投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附目录并标明页码,投标文件纸张均采用A4纸(图、表及证件可以除外),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如因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造成的评选差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文件装订时应在封袋口处加贴封条,并在封袋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密封章。 3.投标人投标文件格式可自行编制,但不得缺少招标人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 4.投标文件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提交虚假材料及瞒报有关情况,一经查实后,将取消其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报有关主管部门按规定处理。 八、投标文件提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1年4月30日(星期五)上午9:30分开标(投标文件当天提交,开标前10分钟停止接收投标文件),逾期递交或不符合投标规定要求的文件不予接受。 2.开标地点:宜宾市南溪区经开区管委会四楼会议室。 3.投标文件递交联系人:曹娟18308158682 九、开标流程 1.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如不满足取消投标人资格,如满足进入下一轮检查复核性证明材料的程序)。 2.开启投标文件,检查复核性证明材料(若投标文件组成有缺失的,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如满足进入下一轮环节)。 3.评审委员会评审各投标文件。 4.确定中标单位。 5.挂网公示中标结果。 十、中标事宜 1.投标单位中标后,在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超过5日未签订合同,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若**中标人无故放弃中标的,将没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则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单位,其报价为中标价。 2.工程如有变更严格按照南溪区工程变更相关规定执行。 3.投标单位自行组织踏勘,现场踏勘联系人:刘晓蓉18608317713 十一、招标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投标单位提供的投标文件资料进行综合因素评审,择优而定。 十二、本次招标项目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归宜宾市南溪区明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宜宾市南溪区明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7日 |